安庆住建局等七部门联合出手!加强新建商品房交付工作

安庆住建局等七部门联合出手!加强新建商品房交付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11 浏览次数:2536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建商品房交付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交付行为,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新建商品房交付 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商品房交付行为

(一)加强商品房交付风险排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日期前8个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成立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为组长,项目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设计、工程、营销、客服、财务、物业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交付工作组,承担风险排查、问题整改、办理交付、业主沟通、矛盾调处等工作职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和风险评估,要对照设计图纸,检查工程 构造、公共配套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对照标准规范,检查工程质量等是否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标准;要对照土地出让合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协议和商品房购房合同等,检查使用功能、工程进度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二)加强商品房交付问题整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日期前6个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批准的规划方案、施工图,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工程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交付内容,进一步梳理交付项目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要制定详细的交付工作方案,明确交付组织、计划时间、节点安排、责任分工等事项;要公布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畅通与业主的交流渠道。

(三)加强商品房交付前验收管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日期前3个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开展分户验收。对分户验收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记录,及时整改。整改结束后,要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分户验收表,在商品房交付时与其他相关资料一并提交给业主。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依据批准的规划方案对建设工程进行初步核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加强交付前准备工作。在商品房交付前1个月,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制定具体交付流程,准备相关资料,确定工作场所,开展交付人员培训;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确定项目工地开放日,分期邀请业主代表到项目现场察看。在项目现场开放过程中,对业主提出的商品房交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质量等问题,要逐项记录并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在交付前10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书面告知业主收房时间与应提交的资料等。

商品房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拟定新的交付时间并书面告知业主,说明延期交付的原因和延期交付的时间,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责任。

商品房项目应通过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完成物业承接查验,方可组织交付。商品房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项目交付现场显著位置公示交付流程等相关资料(具体公示资料见附件),应当安排人员陪同业主查验房屋,应当向业主提供房屋平面图、分户验收表、《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住 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业主缴纳除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外的相关费用作为验房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二、加强商品房项目过程监管

(一)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有关部门将根据工作职责深入项目销售现场进行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检查商品房项目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相关信息是否按要求公示、商品房预售资金是否纳入监管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检查房地产广告发布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收取未标明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等。

(二)加强商品房交付过程监督。在商品房交付前,有关部门将深入项目现场检查交付风险排查、问题整改、验收管理、交付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检查施工是否规范、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验收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交付,交付资料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等。

(三)加强投诉问题核查处理。对业主反映商品房项目建设、销售和交付等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结合实际,深入现场,对照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整改。

三、强化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一)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经营,诚信自律, 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销售、严重质量问题、虚假宣传、违规交付等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信息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二)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有关部门将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不规范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涉嫌违法法规的,依法从严查处。对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有关人员散布不实信息、产生负面影响,故意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依法从严处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核实,市城管局负责对规划核实中发现的违法建设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质量、违规销售问题的调查处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虚假宣传问题的调查处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商品房价格违法问题的调查处理,市网信办负责属地互联网上涉商品房交付工作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研判处置、线索移交以及网络谣言的辟除与治理,市公安局负责对组织煽动、串联以及信访过程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附件:项目交付现场应公示的资料清单

项目交付现场应公示的资料清单

1. 交付流程

2. 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4. 《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5. 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6. 相关收费标准和依据

7. 小区规划总平图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移交情况

8. 全装修住宅项目的装修标准

9. 客户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10. 其他应当由出卖人出示的材料




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庆市公安局

安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


来源: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668937412673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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